100级洁净区标准(按尘粒数目和微生物数目来定义的):
尘粒最大允许数(每立方米)
大或等于0.5微米的粒子数不得超过3500个,大或等于5微米的粒子数0个;微生物最大允许数:
浮游菌数不得超过5个每立方米
沉降菌数不得超过1个每培养皿,
1万级洁净区标准(按尘粒数目和微生物数目来定义的):
尘粒最大允许数(每立方米):
大或等于0.5微米的粒子数不得超过350000个,大或等于5微米的粒子数不得超过2000个;微生物最大允许数:
浮游菌数不得超过100个每立方米,
沉降菌数不得超过3个每培养皿
10万级洁净区标准(按尘粒数目和微生物数目来定义的):
尘粒最大允许数(每立方米)
大或等于05微米的粒子数不得超过3000000个,大或等于5微米的粒子数不得超过20000
微生物最大允许数:
浮游菌数不得超过500个每立方米,汇降菌数不得超过10个每培养皿。
30万级洁净区标准(按尘粒数目和微生物数目来定义的):
尘粒最大允许数(每立方来)
大或等于05微米的粒子数不得超过10500000 个大或等于5微米的粒子数不得超过600个
微生物最大允许数:
浮动菌数不得超过1000个每立方米。
沉降菌数不得超过15个每培养皿。